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转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内学位[2015]18号)和《内蒙古工业大学博士 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领域)动态调整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内工大研院字[2016]10号)文件精神,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表决,同意自主撤销“仪器科学与技术”等10个学位授权点,同意自主增列“信息与通信工程”等4个学位授权点。现将拟自主撤销和自主增列的学位授权点公示如下:
一、拟自主撤销学位授权点
1.0804 仪器科学与技术(学术学位硕士授权一级学科)
2.082103 纺织化学与染整工程(学术学位硕士授权二级学科)
3.020209 数量经济学(学术学位硕士授权二级学科)
4.085239 项目管理(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领域)
5.085235 制药工程(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领域)
6.085237工业设计工程(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领域)
7.0801Z2 机械动力学(自我设置学术学位博士授权二级学科)
8.0817Z1天然产物深加工技术(自我设置学术学位硕士授权二级学科)
9.0304Z1 民族地区社会发展与治理(自我设置学术学位硕士授权二级学科)
10、0304Z2 民族关系与发展(自我设置学术学位硕士授权二级学科)
二、拟自主增列学位授权点
1、0810信息与通信工程(学术学位硕士授权一级学科)
2、1305设计学(学术学位硕士授权一级学科)
3、0551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类别)
4、0352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类别)
公示时间从2016年5月18日至2016年6月1日,如对上述拟自主撤销和自主增列学位授权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自主撤销的学位授权点在三年内实行有限授权,在此期间内停止招生,已招收的研究生按原计划和原标准培养,达到学位授予基本要求的,授予学位。
联系地址:教研楼304室
联系电话:6372993
特此公示
内蒙古工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研究生院
2016年5月18日
下一篇::公告通知2016届毕业班级教材款结算通知
- 侯岩院长拜会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专家
- 公告通知2017年春季赴日本明治大学短期交换留学项目外语考试通知
- 公告通知关于2016年秋季教材发放的通知
- 公告通知关于组织参加2016年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的通知
- 公告通知关于2016年下半年我校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通知
- 我校“智联高科”科研创新团队自主研发的无人机参展呼伦贝尔科技创新成就展
我有话说
成人高考
最新文章
- 1中国工程教育协会安全工程专
11月13日至16日,中国工程教育协会选派的安全......
- 2我校举办BIM实训基地、力学基
11月17日,我校BIM实训基地、力学揭牌仪式在......
- 3土木工程学院举行教师从教30
11月17日,土木工程学院教师从教30年纪念活动......
- 4校党委常委、副校长吕晓琪到
11月16日下午,第五工作组组长、党委常委、副......
- 5校党委常委、副校长任慧平到
11月22日下午,校党委常委、副校长任慧平,教......
推荐文章
热门文章
- 1我校与自治区气象局召开合作共建
为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布局,构建协同育人培养...
- 2我校马克思主义学院举行揭牌仪式
2015年12月26日上午,在学术会议中心8号会议...
- 3我校学生就业工作干部赴清华大学
为提高我校学生就业工作质量,学习其他高校...
- 4化学化工学院与新加坡南洋理工大
为进一步凝练学科方向聚焦度,提升科学研究水...
- 5李岚清同志向我校惠赠 “求真务实
近日,李岚清同志委托高等教育出版社,向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