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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高校

我校与自治区审计厅签署合作协议

时间:2016年04月29日 信息来源:内蒙古农业大学 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4月13日上午,我校与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签署合作协议,王万义校长与审计厅郭少华副厅长代表双方在协议书上签字。
  协议明确约定,双方将在专业人才数据库建设、审计科研课题研究、继续教育与培训、学生实习实践等方面开展全面合作。特别是要紧贴国家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时代要求,发挥内蒙古农业大学的学科特色和人才优势,着重在草原、森林、湿地、土地、水环境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方面开展合作,为深入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工作提供理论基础和实务指南。
  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2015年7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试点方案》。据悉,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我区时提出的“内蒙古要大胆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建立可持续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的要求,努力把内蒙古建成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内蒙古自治区先行启动试点工作,截至目前,已对5个盟市、2个旗县开展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有效地促进了自然资源资产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安全。
  内蒙古审计厅人事处、综合处、法规处、审计科研宣教中心、审计学会及我校监察审计处、党政办公室、科技处、财务处负责人等参加签字仪式。 

[责任编辑:彭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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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编辑:内蒙古农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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