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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高校

我校被确定为全国职业院校残疾人康复人才教育改革试点单位

时间:2016年11月30日 信息来源:赤峰学院 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日前,经中国残联康复部与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组织专家推荐及评审,我校被确定为全国职业院校残疾人康复人才教育改革试点单位,成为59所改革试点学校之一。

本次试点工作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要求,推动职业院校康复类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提升残疾人康复人才培养水平,目的是通过开展职业院校残疾人康复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工作,探索构建康教融合、校企合作、协同育人机制,促进职业院校对接本地区残疾人康复事业发展需求,深化专业课程改革,强化师资队伍和实训基地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充分发挥试点单位辐射带动作用,带动残疾人康复职业教育水平整体提升,提高残疾人康复服务人才专业化水平。

据悉,成为改革试点单位后,我校将在学校领导的统筹布局下,以内蒙古自治区特殊教育研究中心为依托,在教育学院特殊教育专业教学科研团队的共同努力下,以“研究特殊教育,服务特殊教育,促进特殊教育发展”为宗旨,充分发挥学科和地缘优势,积极搭建平台,汇聚信息和资源,努力在科学研究、教师培养培训、社会服务和人才交流等方面为自治区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供稿:教育学院  通讯员:张颖群  责任编辑:高敏)

    2016年11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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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编辑:赤峰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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