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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高校

深化“放管服”改革 激发高校办学活力

时间:2017年05月30日 信息来源:兴安职业技术学院 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学院党委中间组专题学习《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

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


日前,学院党委中间组召开会议,专题学习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党委中间组全体成员及全体中层干部参加了学习。学院党委书记刘文山作专题指点。

刘文山书记以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高校办学活力为主题,细致领学息争读了《意见》的重要内容。刘书记在讲座中指出,近日,经国务院赞成,教育部、中间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意见》瞄准完美高校学科专业设置机制、改革高校编制及岗位管理制度、改善高校进人用人环境、改动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机制、健全吻合中国特色当代大学特点的薪酬分配制度、完美和增强高校经费使用管理、完美高校内部治理、强化监管优化服务等方面的深条理题目,进一步向地方和高校放权,给高校松绑减负、简除烦苛,让黉舍拥有更大办学自立权,激发广大教学科研人员教书育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自动性,培养吻合社会主义当代化建设必要的各类创新人才,培育国际竞争新上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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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书记强调,《意见》的出台为学院改革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撑和发展机遇。一是盼望大家认真学习体会《意见》精神,充分宣传《意见》内容,使全院广大师生知晓、了解《意见》实质;二是确保《意见》落地见实效,增长学院办学活力。《意见》出台后,重在贯彻落实。分外是在人事权、财务权等事关高校发展的关键权益题目上,既要贯彻《意见》精神,放好权,也要用好权,积极向上争夺政策支撑,确保改革措施落地,真正激发办学活力,促进学院各项工作的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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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编辑:兴安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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